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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一房多卖”泸州二手房本月起实行网签!

泸州房天下  2017-04-11 10:57

[摘要] 从本月起,泸州市启动并逐步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制度,也就是对二手房实行网上签约。 政策实施后,泸州市已备案的房产中介机构成交的二手房要求必须网签,而自行成交的二手房实行自愿网上签约。

从本月起,泸州市启动并逐步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制度,也就是对二手房实行网上签约。

政策实施后,泸州市已备案的房产中介机构成交的二手房要求必须网签,而自行成交的二手房实行自愿网上签约。

二手房网上签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登录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在线签订合同的方式。

二手房网上签约主要方式为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二手房网上签约;自行成交的二手房网上签约。

网签合同与纸签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网签好处:

二手房网上签约有利于交易双方明辨正规的中介机构,只有具备从业资格且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方可取得二手房网上签约资格。

并且使中介机构房源发布更加规范,只有经过系统核验的房源方可发布。房源核验,主要是核实验证房屋自然状况和权利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对于虚假房源、限制房源(已抵押、已查封)是不允许发布的。

最重要的是能有效避免“一房多卖”的现象发生,并且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可有效规避交易纠纷。

举个例子

市民张先生于2015年1月向某公司购买了某商业楼的2至3层,总价420万元,由于涉及该商业楼的装修事宜,双方约定在2016年12月支付尾款后办理过户登记。

2016年12月,买方支付完全部尾款要求办理过户登记时发现:此资产已于2014年1月30日向银行贷款26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5年2月,卖方在出售该资产后又再次在银行办理了800万元抵押贷款。更为严重的是,此房已于2016年1月被法院查封。

从此案例可以看出,未进行网签的二手房,买方无法查询该房产有无抵押、查封等相关信息,即使是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买方也无法阻止卖方私自将该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或作其他处置。在二手房交易中,通过泸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签约,即可有效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据悉,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工作的通知》(川建房发〔2006〕622号)精神,按照泸州市住建局、市房管局二手房网上签约工作部署,泸州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建设等一系列筹备工作。

目前,泸州市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已基本建成,各项工作基本到位。下一步,泸州将结合二手房网上签约工作,适时推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为房屋交易双方搭建一个公开、安全、便捷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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